首页影像频道新闻 > 《民法典》之下,纪实摄影何去何从?

《民法典》之下,纪实摄影何去何从?

徐淳刚 XU CHUNGANG
徐淳刚
刘脉
2020-06-17

10.政府机关或新闻单位委托的项目,绝对没问题。你依然可以无所不拍。这意味着你拥有“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”的权利。但这毕竟是少数人。

威廉·克莱因:纽约,1955年

因为《民法典》,纪实摄影或文献摄影无疑缩小了包围圈。尤其是,大多数人要想再拍摄街头那种生龙活虎的场面会很难。但是塞翁失马,焉知非福。除了以上可拍的内容,纪实摄影在形式上将会越来越大胆,越来越创新,大致有这几种方向——

1.纪实摄影走向新纪实摄影。放弃抓拍,放弃街头,找个人来,摆拍就行。

乔-彼得·威特金:人性的怪癖, 1985年

2.纪实摄影走向纪虚摄影。通过二次曝光、三次曝光、模糊、虚化,谁是谁,根本看不清。

哈里·卡拉汉:底特律,1943年

摄影(5636)
民法典(2)
纪实(804)
肖像权(9)
色影无忌(6049)
街拍(261)
36
朕知道了~
56
呵呵
玩打地鼠呢?
分享
猜你喜欢